Tuesday, January 11, 2022

兩篇被大公批的文章: 羅永生與吳叡人

 筆陣:權力魅惑狂獻祭 知識分子作羔羊 /文:羅永生


【明報文章】為了配合「完善」了的立法會選舉,官方對公民社會的整治行動曾經一度稍息。然而,人們還來不及消化和分析史無前例的「低投票率」到底意味着什麼,新的一波整頓浪潮就撲面而來。多間大學校園內具有重要歷史價值和象徵意義的紀念六四雕塑被火速移除,網上新媒體如「立場新聞」和「眾新聞」也連隨倒下,顯見這場底線未明的「大清算」的焦點,已經由示威者、政治活躍分子、民間組織,去到仍然沒有依附建制的傳媒機構;而被追究的罪名,也由「做過什麼行動」擴大為「寫過什麼文章」、「報道或轉載過什麼信息」、「講過什麼話」。[有一天到看什麼文章,聽什麼廣播,看什麼電影也是罪」


整頓浪潮 撲面而來

今次新一屆立法會的「選舉」結果,唯一有意義的只是「投票率」。對於官方來說,30%看上去是「差強人意」,實際上是「未如理想」。它既說明了大部分選民不認同「選舉制度」是「完善了」於是肯「熱烈地去投票支持」,更間接地表現出在「無大台」的情况下「自發杯葛」仍然奏效。無論官方文宣如何自圓其說、出盡九牛二虎之力去自我解嘲,選舉中「人心尚未回歸」仍然是鐵一般的事實。


於是,經策劃和部署的新一波行動,在選舉後立即一個接一個地執行。先搗毁十多廿年來寄居於大學校園、令六四記憶不斷在香港催化「不服從」思想的圖騰,繼而抓捕獨立自由媒體的負責人,凍結其財產,迫使其停運。只有如此一鼓作氣,才能轉移選舉「失利」的視線。


政治神話的儀式性展演

政治往往充滿表演性質,獨裁政治就更依賴政治神話透過一而再、再而三的儀式性展演來鞏固獨裁政治本身。在這種體制之下,無論選舉還是政治審判,都變成一種儀式性的展演,為的是讓觀者都能熟習這種儀式的操作流程,誦念儀式中按規定格式和範典定下的同一套語言,繼而把自己都轉變成儀式進程的其中一部分,認同並重複這一套儀式。


《港區國安法》是這套權力儀式(liturgy)所規定的一套咒語,它充滿內在的神秘性、必要的含糊性和非理性,但正因為它具有這些性質,它才可以充滿魅惑,戰無不勝。香港人之所以對這套國安法神話心存抗拒,皆因長期受理性主義法治觀念的荼毒,造成人心長期都不能「回歸」。


到今日,無論行政長官、警察首長,還是國安法官,說話的修辭和格式愈來愈「八股工整」,依足中央大員的主旋律變奏,大家都可以感受到他們通過權力儀式合成一體的「高大」與「可畏」,幾乎可以捉摸和感受得到那種「權力意志」的強大與堅定不移。


當然,正因為當權者的力量是具有這種儀式性質,它的效用亦只在於儀式的一再重複。他們容不下知識分子,因為獨立思考是知識分子的品性。這種品性是在追求學問的過程中產生的,因為真正追求「學問」的首要條件就是懂得拒絕「盲從」,拒絕只是按儀式的規定「行禮如儀」地過活、逢迎在位的權勢。所以,要整治抗拒盲從者,得先由整治大學始;要整治大學,就先要衝擊其「自治」的迷思與信條,打倒那些讓迷思延衍的偶像。


數十年來,香港人紀念六四已經變成一種深入民心的信仰,紀念六四的雕塑又成了校園思想自由這迷思的圖騰。雖然這種缺乏權力為核心的「行禮如儀」只是「一事無成」,沒有絲毫去改朝換代的能力,但如果聽之任之,又何以標示今日乃「一切遊戲規則」都已經改變的現實?如果連這些象徵物都無法清理,又豈能向世界展示,「香港已經不再是從前的香港」這個體現國家權力乃全能無上的威勢?


至於那些抗拒國家權力的所謂獨立媒體,其命運亦不在乎它們實際上有多大的影響、有多少花瓶的價值,或者對香港的體制及國家的體制有多少真正威脅。剛好相反,它們的價值,僅僅在於它們可能作為權力祭獻儀式的犧牲品。正因為它們標舉「獨立」於體制之外,所以仍然助長着一種迷思,令人以為可以「獨立」於體制之外過活。把它們都一概宰掉,正好可以示範「逆我者亡」的大道理。教化人心,移風易俗,讓人知所敬畏,哪怕借人頭一用?


再者,它們的「罪」,不在乎它們「煽動」了「什麼具破壞性」的行動,而是在於當大學尚且找不到多少不向權力低頭的知識分子,當人們都開始不再寄望在大學能找到什麼知識分子風骨,倒反是像偷雞摸犬地只敢在不見陽光的時候拆除異見的象徵物,但在這些媒體上卻聚集了那一批忠於新聞自由價值、堅持守護真相的當代知識分子,敬業樂業地想抗拒謊言的統治,又豈能不拿來嚴辦,以殺雞儆猴?


「前現代」與「現代」權力的混合形態

學者福柯(Michel Foucault)曾經分析,舊式(「前現代」)的權力是集中的,權力主體是少數的和可見的,他們的權力要透過祭獻、加冕、公開行刑等一系列儀式得以顯現;「現代」的權力則是隱蔽的,卻能實行全面的監視和管控。福柯沒有考慮的是一種混合形態,亦即儀式性的集中權力結合全面而隱蔽的監視和管控,因為他來不及考察「具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和「香港第二次回歸」的案例。


如果福柯還活着,他定能見證國安年代的香港,正在展示一場大規模的、旨在展示權力的強度和深廣度是如何無堅不摧的祭獻儀式,手無縛雞之力的知識分子正是在刀鋒口上的羔羊。在這年頭,手無寸鐵,只拿着筆桿和相機的,一樣會被視為「藏有攻擊性武器」、「危害國家安全」。試問:在權力祭禮上,又哪能分清什麼是「現代」還是「前現代」?


嶺大文化研究系前副教授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羅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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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成科:執行國安法何錯之有? 羅永生「祭獻論」莫名其妙

【明報文章】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前客席副教授羅永生上周五在《明報》發表〈權力魅惑狂獻祭 知識分子作羔羊〉,引用大量社會學的理論術語,說得雲裏霧裏、隱晦不明,頗有故作高深之感,但內容其實就是針對《港區國安法》的執行進行各種上綱上線的攻擊,指當局檢控個別媒體人士及港大移除《國殤之柱》是所謂「大清算」,為了「祭獻」政治權力云云。羅要批評執法,可從事件本身去討論、可從法律討論,但他文章卻一味上綱上線,對國安法的批評更是源於其誅心之論,完全不看事件本質,不討論違法與否,一味穿鑿附會,似乎並非學者行文的應有之義。


稱國安法執行為「政治儀式」 不倫不類

羅永生文中引用的「政治儀式」理論,相信是來自美國學者科澤(David I. Kertzer)的名著Ritual, Politics, and Power,科澤將政治儀式視為構建政治組織、鞏固合法性、形成一致性及爭奪權力的手段。在羅的「拿來主義」下,變成了對國安法的攻擊和「無限聯想」。然而,將國安法的執行稱為「政治儀式」,本身已是不倫不類,他對國安法的批評更是缺乏理據。


羅永生是一名學者,學者有立場、有政見沒問題,前提是要有論據、論證,但他整篇文章,除了硬套一些社會學理論,其他都是充斥着臆測和陰謀論。他認為當局要在立法會選舉後執法是為了轉移選舉失利的視線,但問題是誰人說過這場選舉是失利?習近平主席在會見述職的特首林鄭月娥時高度評價新選制;至於30%左右的投票率,考慮到泛民杯葛 [泛民不是在獄中,就是被取消參選資格,何來杯葛?],比較其他大城市的選舉,並不算太差,當局主調是肯定這場選舉的新風格、新氣象。然則,又何來「失利」?又何用轉移視線?


羅永生文章的前提已有問題,為佐證國安法「祭獻」權力而舉出的兩個事例更缺乏說服力。羅指拘捕媒體高層是為了「祭獻」權力,「它們可能作為權力祭獻儀式的犧牲品」,打擊這些媒體可「讓人知所敬畏」。這是完全罔顧事實,警方執法行動主要是相關的人涉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這是違法與否的問題,討論重點應是有否犯法,而不是扯到什麼「祭獻」權力。若羅認為檢控是不恰當、違反法治,應拿出證據討論,而非套一些莫名其妙的理論去抹黑執法。


依法辦事 法庭宣判 有何可質疑?[Weaponize the Court, a classic textbook case] 

全世界的新聞自由都有界線,《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16條「意見和發表的自由」列明:一、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二、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但法例亦表明這些權力是有限制:一是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二是保障國家安全[無限擴大/解讀的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倘踰越了這些界線而被依法追究,這樣事件本質就不是新聞自由,而是法律問題,是依法辦事的問題。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就是法治精神[NO, 這不是法治精神,這只能說是依惡法辦事]。過去無執法不代表違法行為是可以容許,警方依法辦事,有罪與否最後由法庭宣判,有何可質疑之處?香港可容納任何政見立場的媒體,但前提是要守法,如果前《蘋果日報》、「立場新聞」沒有任何違法行為,套用羅永生文中說話,又如何可「借人頭一用」?


至於移除國殤之柱亦與什麼「整治大學」無關:一是國殤之柱擺放港大一直沒得到正式批准,港大過去任其擺放是人情,移除是道理,這才是大學真正「自治」;二是支聯會解散後,國殤之柱乏人照理,存在安全風險;三是港區國安法已實施,國殤之柱宣揚仇恨和濃厚的反中色彩,確有違法風險。港大自行移除是合理做法,沒有國殤之柱,一樣可以不同方式悼念,又何來衝擊大學「自治」?羅永生文章將一宗普通事件扯得離天八丈遠,為什麼就不能實事求是討論事件性質?


國安法的出台並沒有羅永生文中那麼多的陰謀論,也沒什麼「權力儀式」考量,就是維護國家安全,防範、制止和懲治與香港特區有關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安的罪行。法例界線明確清晰,但如有人在國安法生效後繼續挑戰底線,執法當局依法究治,請問有何問題?羅經常引用福柯的理論,但福柯的祖國法國同樣有嚴密而齊備的國安法,近年甚至訂立了「反假新聞法」,同樣有大量執法行動。若套用羅的國安法「祭獻論」,這些國家又「祭獻」了誰?


作者是香港文化協進智庫高級副總裁、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韓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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銳 評/《明報》想接過《蘋果》的煽動角色?\卓 偉

時間:2022-01-10 04:24:50來源:大公报

http://www.takungpao.com.hk/opinion/233119/2022/0110/675488.html
  香港的輿論環境,並沒有因為《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眾新聞》等反中媒體的退場而海晏河清,反而在「熱戰」退潮之後,意識形態、輿論宣傳上的爭奪較以往更加激烈,「本土派」「港獨」思潮仍然在香港社會陰魂不散,荼毒青年學子。一些陰陽怪氣的報章媒體,依然為這些散播「本土派」「港獨」歪理者提供一席之地。

  刊登「『港獨』學者」文章

  陳雲、黃毓民、練乙錚、李怡等人雖然在國安法落實後紛紛或潛逃或退隱,但仍有一些唯恐天下不亂、禍港之心不息的所謂學者繼續出來大肆散播歪理,以各種隱晦不明、掛羊頭賣狗肉的所謂學術理論,繼續宣揚「激進本土」以至「港獨攬炒」一套,極盡挑撥煽動之能事。其中,早前被嶺南大學終止教席的前嶺大文化研究系客席副教授羅永生,便是一個極為惡劣的例子。

  他日前在《明報》發表名為《權力魅惑狂獻祭 知識分子作羔羊》的文章,對於國安法的落實作出種種毫無證據的抹黑,對於反中媒體的停運不但如喪考妣,更上綱上線,亂潑污水。他在文中指當局為了轉移立法會選舉「低投票率」的視線,於是在社會上進行所謂「大清算」,「多間大學校園內具有重要歷史價值和象徵意義的紀念六四雕塑被火速移除,網上新媒體如『立場新聞』和『眾新聞』也連隨倒下,顯見這場底線未明的『大清算』的焦點,已經由示威者、政治活躍分子、民間組織,去到仍然沒有依附建制的傳媒機構。」

  他並稱「經策劃和部署的新一波行動,在選舉後立即一個接一個地執行。先搗毀十多廿年來寄居於大學校園、令六四記憶不斷在香港催化『不服從』思想的圖騰,繼而抓捕獨立自由媒體的負責人,凍結其財產,迫使其停運。只有如此一鼓作氣,才能轉移選舉『失利』的視線。」羅永生自稱是一個學者,但他連學者最基本的求真精神、基本的中立持平、基本的邏輯思維都付之闕如。他指當局在選舉後進行「大清算」,是為了轉移「失利」的視線,但請問追究違法媒體、移除港大僭建物與選舉有何關係?

  被依法追究的違法媒體,被羅永生稱為「作為權力祭獻儀式的犧牲品」;被依法移除的所謂「國殤之柱」,被他指稱是要「整治大學」;依法辦事變成他口中別有目的的「政治儀式」。全世界的新聞自由都有界線,包括不能誹謗、不能挑戰社會秩序、不能挑戰法律,更不能損害國家安全。這些界線不是香港獨有,全世界都一樣,如果因為撞碰這些界線而被追究,就是法律問題,不是新聞自由問題。現在《立場新聞》骨幹是因為煽動罪而被警方檢控,煽動罪不是什麼香港獨有的法例,是否入罪也由法庭判斷。至於《眾新聞》等更是作賊心虛自行停運。請問警方依法辦事何來什麼「權力祭獻」?如果說反中媒體是國安法「祭獻儀式的犧牲品」,這樣他們究竟是為了什麼祭獻?是為了香港安定繁榮還是為反中勢力服務,還需要說嗎?

  至於港大的雕塑,本來就是霸佔校園,宣揚仇中思想,港大移除與整治大學有什麼關係?與大學自主又有什麼關係?羅永生文章大量引用各種似是而非的理論,故意令人看到雲裏霧裏,但內容核心就是為反中媒體、為「反中偽術品」鳴冤,並且肆意抹黑攻擊國安法,誣指國安法「旨在展示權力的強度和深廣度是如何無堅不摧的祭獻儀式,手無縛雞之力的知識分子正是在刀鋒口上的羔羊」,目的就是煽動社會的憎仇和對抗。這就是羅永生文章的主線和主旨。

  一紙「聲明」無法卸責

  然而,說到「祭獻」,誰人及得到羅永生之流,是他們最早「創造」出荒謬絕倫的「本土自決論」,向大批青年學子植入「港獨」「分裂」思維;是羅永生之流在「黑暴」期間不斷煽風點火,支持暴力,更指「攬炒」是一種「解殖運動」,令大批學子走上了違法暴力的不歸路,不少人更因此前途盡毀,成為羅永生的「祭獻品」。

  羅永生多年來的言論,足以證明他不只思想極端,更一直宣揚「攬炒」抗爭主張,他以學者、教授、作家的身份,在大學內、報章上散播這些具有嚴重煽動性、危害性的言論,他曾經在一篇文章中將中央詆毀為「殖民者」,並指「解殖所需的『暴力』,並不是去更換這部殖民機器的零部件,或者更換統治者,而是要粉碎這部機器」。這不是赤裸裸的煽動暴力、顛覆是什麼?不是將大批青年學生推上違法絕路,向反中亂勢力「祭獻」是什麼?羅永生多年來害了多少青年,以學者之名禍亂香港,這樣的人還有什麼資格出來大放厥詞?

  《明報》刊登這樣一篇文章,到底意欲何為?該報日前在「觀點版」中新增一則「編按」,聲稱「絕無意圖煽動憎恨」云云。如果《明報》真不是想接過《蘋果》的煽動角色,就應該用實際行動來證明自己。一則「免責聲明」,改變不了客觀事實!

  資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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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叡人/致一場未完的革命


https://www.twreporter.org/a/hong-kong-extradition-law-to-the-unfinished-revolution?login_time=1641908146



人權獎(2021)  名單

https://humanrightspressawards.org/zh-hant/%E7%AC%AC%E4%BA%8C%E5%8D%81%E4%BA%94%E5%B1%86%E4%BA%BA%E6%AC%8A%E6%96%B0%E8%81%9E%E5%A5%AC%EF%BC%882021%EF%BC%89%E5%BE%97%E5%A5%AC%E5%90%8D%E5%96%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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